西藏那曲市概况
西藏那曲市概况
那曲市隶属西藏自治区,地处西藏自治区北部,位于青藏高原腹地,是长江、怒江、拉萨河、易贡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,东邻昌都市,南接拉萨市、日喀则市、林芝市,西与阿里地区相连。
那曲市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,境域面积450537平方千米,下辖10个县1区,总人口462382人(2010年),拥有中国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孝登寺等。[1]
那曲市因境内那曲河而得名,1959年10月,那曲县人民政府成立。隶属那曲(黑河)地区管辖。1965年11月3日,国务院批准正式将黑河县改名为“那曲县”。[2]2017年10月,国务院同意撤销那曲地区,设立地级那曲市。[3]2018年,那曲地区“乡(镇)文艺队标准化建设”项目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。[4]
2018年5月7日上午,西藏那曲市举行撤地设市挂牌仪式。那曲市成为西藏第六个地级市,是目前全国最年轻、海拔最高的地级市。
历史沿革
“那曲”因境内那曲河(怒江上游)而得名,旧译“黑河”,明末清初和硕特蒙古称喀喇乌苏,清代作哈拉乌苏、喀拉乌苏,为“那曲”这一藏语地名的满语义译。
那曲历史悠久,从20世纪50年代,地质学家和考古学家就在藏北高原发现许多打制石器,其形状和制造工艺,普遍带有游牧文化的特征,基本上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或晚期的文化遗物,距今大约1-5万年。那曲地区明确见于史料最早的,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权,在汉文史籍中称之为羊同。在藏文史籍中,将这一地区称作“卓岱”,意为“牧业部落”,称这里的居民为“卓巴”,意为牧民,或“羌巴”,即北方人,或“羌日”,意为北方部落。在象雄鼎盛时期,象雄人将其地域划分为内、外、中三部。那曲地区,大致属于中象雄和外象雄。中象雄的中心“当惹琼宗”,就在那曲地区西南隅的当惹雍错湖畔一带。象雄势力衰微后,地域西缩。在7世纪前后,这一地区的东部地域归属于苏毗部落统治。后来,吐蕃部落逐渐强盛,统一了全藏,建立了强大的吐蕃王朝,藏北也被纳入其统治之下。松赞干布时期,将吐蕃分为四台和61个东岱(相当于千户),原苏毗部落故地设“孙波如”,共辖11个东岱,作为吐蕃向西域和河湟江岷地区扩张的基地,这一带显得特别重要,史称“军粮马匹,半出其中”。宋朝(960-1279)以后,那曲和羊八井、帮仓(今当惹湖和昂则湖一带)、朗如(今班戈县一带)被称作北方四部落。
1269年,忽必烈(元朝开国皇帝)派出官员在自青海到萨斯加的主要驿道设置驿站,其中在前藏设置驿站7所,驿道穿越今那曲的巴青、索县、比如、那曲及当雄一带,并派蒙古军士屯驻藏北,以后形成霍尔三十九族的藏北蒙古人势力。
17世纪至18世纪初属和硕特蒙古政权,并在腾格里湖(纳木错)驻扎蒙古骑兵震慑全藏。
1725年,清政府设青海办事大臣,委任第十二代“霍尔王”赤加吉钦总管三十九族,直属理藩院夷情衙门。
1728年,清廷在拉萨设驻藏大臣办事衙门。
1731年,勘定青藏地界,古拉山脉南北两麓诸部落,分归驻藏大臣和青海办事大臣管辖,三十九族划归驻藏大臣直管,同年清查各部户口,并向驻藏大臣衙门支差。
1751年(乾隆十六年),清王朝派兵平息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,并制定“善后章程十三条”,对西藏地方行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。根据那曲所处的战略地位,清王朝决定在那曲建立坎囊宗,并隶属新建的西藏地方政府噶厦管辖。坎囊宗由宗教头领(即堪布)和部落头人(即囊宗)联合行使管理权。可以说这是藏北高原的第一个宗,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。那曲还有一部分地区归班禅管辖。
1907年(光绪三十三年),共有八代“霍尔王”,均受清政府册封委任,有的还赐给顶戴花翎。
辛亥革命前后,中央王朝势力衰落,噶厦得以将历史上由驻藏大臣直管的达木及三十九族地区收归己有。第九世班禅被迫前往内地后,噶厦又强行接管了班禅属区。至此,藏北地区自吐蕃王朝崩溃以后,第一次全部置于西藏地方政府的直辖之下。
1916年,为了加强对达木和三十九族的统治,噶厦在霍尔地区设置了总管,即“霍尔基”,从此结束了历时五百余载、传二十一代的“霍尔王”历史。霍尔基从设立到结束,共历经九任官员。那曲总管共历五任,均为四品官,每任一僧一俗。
1942年(藏历水马年),噶厦地方政府设立绛恰基巧,管辖藏北牧区和拉萨以北的14个宗,那曲宗即为其中之一。当初的那曲宗名义上下辖7个大部落和51个小部落,而实际上却只管30个小部落,称为“雄巴”,其余21个小部落均属西藏上层贵族或大寺庙所辖,称为“格尔巴”或“格尔得”。
1950年10月,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东部首先获得解放。
1951年3月,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宣告成立,原属噶厦绛曲基巧的聂荣宗、索宗、巴青宗、比如宗、拉日宗、尺牍宗、色扎宗、丁青宗隶属该委员会第一办事处(驻丁青),此后,各宗的人民解放委员会也相继成立。与此同时,那曲的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由噶厦绛曲基巧管理。
1952年3月,西藏和平解放的十七条议签订后,十八军独立支队主力2000余人,护送班禅大师经藏北返回后藏,那曲原属班禅的领地,也返还班禅。
酥油茶
1953年1月,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黑河分工委成立。
1956年10月9日,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立黑河基巧办事处。那曲宗即隶属那曲基巧办事处管辖。
1959年民主改革后,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对藏北的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,黑河基巧办事处下辖九个县。10月,筹委会决定撤销各地基巧办事处,设立行政公署。
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,正式将西藏的“黑河地区”改名为“那曲地区”。2月,黑河专员行政公署成立。
1965年更名为那曲行署。
1970年,那曲专区改称那曲地区,那曲县由那曲地区管辖至今。
1985年,国务院批准成立尼玛县。
2012年11月,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双湖县,至此,那曲地区下辖10个县。
2012年11月15日,国务院以国函〔2012〕19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双湖县,将尼玛县的措折罗玛镇、协德乡、雅曲乡、嘎措乡、措折强玛乡、多玛乡、巴岭乡划归双湖县管辖,以措折罗玛镇、协德乡、雅曲乡、嘎措乡、措折强玛乡、多玛乡、巴岭乡的行政区域为双湖县的行政区域。双湖县人民政府驻多玛乡索嘎南路9号。双湖县由那曲地区管辖。
2013年7月26日,双湖县政府正式挂牌成立(即改双湖特别区为双湖县)。
2017年10月,《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批复》(国函【2017】109号):
同意撤销那曲地区和那曲县,设立地级那曲市,那曲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色尼区浙江西路3号;那曲市辖原那曲地区的聂荣县、安多县、巴青县、索县、比如县、嘉黎县、尼玛县、班戈县、申扎县、双湖县和新设立的色尼区。[6]
2018年4月25日,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正式公布撤地设市。[7]
2018年5月7日上午,西藏那曲市举行撤地设市挂牌仪式。那曲市成为西藏第六个地级市,是目前全国最年轻、海拔最高的地级市。
地理环境
编辑
位置
那曲地区地处西藏北部,位于青藏高原腹地,是长江、怒江、拉萨河、易贡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,东邻昌都市,南接拉萨市、日喀则市、林芝市,西与阿里地区相连。地理位置约东经83度55分至95度5分,北纬29度55分至36度30分。
地貌
那曲火车站
那曲地区地处西藏北部的唐古拉山脉、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。
中部属高原丘陵地形,多山,但坡度较为平缓,大多数山呈浑圆状。
西北部海拔较高,由于地处念青唐古拉山脉的分支山脉或余脉,山峰较多,地势险峻,高差显著,海拔高度均在5500米以上,最高的桑顶康桑山,海拔约6500米。
北部属唐古拉山区域,系典型的高原山川地形,呈不规则椭圆形。唐古拉山脉呈屋脊状,横卧其间,地势中部高,南北低,西高东低,由中部的6,600米,逐步下降到北部的4700米、南部的4500米,平均海拔在5,200米以上。这一地区的山脉由东向西延,主要有唐古拉山脉、托尔久(小唐古拉)山脉,桑卡岗(申格里贡山)山脉。
东部属高原山地,海拔在3800-4500米之间,平均海拔约4100米,地势呈自西北向东南倾斜状,海拔渐次降低。该地区西部海拔4400多米,多低山丘陵;东部海拔3,800多米,多高山峻岭。因地形较为复杂,区域内除少量地方有部分高山草原外,其余均高山突兀,山势险峻,高山与高山之间形成深深的峡谷,谷底与山顶之间的高差多在1000米以上。
南部属藏北高原与藏东高山峡谷交汇地带,部分地区海拔在5,000米以上,属高原丘陵;部分地区高山突兀,山势陡峻,高山与高山间形成狭长的深谷;在邻近林芝地区的地方,海拔高度急剧下降,海拔仅有3,000米左右,分布有较大块的谷地平原。
气候
那曲地区海拔较高,热量不足,气候严寒干旱,其含氧量仅为海平面的一半,藏北高原是西藏气候条件最恶劣的地区之一,是典型的亚寒带气候区。高寒缺氧,气候干燥,昼夜温差大,多大风天气,年平均气温为-0.9℃至-3.3℃,年相对湿度为48-51%,年均降雨量仅在100-200毫米之间,年日照时数为2852.6-2881.7小时,全年气候干冷,无绝对无霜期。
每年11月至次年3月,是藏北的干旱刮风期,一旦下雪就很容易成为雪灾,这期间气候干燥,温度低下,缺氧风沙大,延续时间又长。5至9月相对温暖,是草原的黄金季节,气候温和,风平日丽,降雨量占全年的80%,绿色植物生长期全年约为一百天左右,全部集中在这个季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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